服装学院-纺织工程系组织学习考场规则与监考须知文件

发布者:新闻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3浏览次数:1151

临近期末,学生的****及教师的监考任务日益增多,为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考场秩序,严格贯彻执行校监考制度、严肃考风考纪,20181221日下午,根据学校精神及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服装学院纺织工程系全体教师在艺术楼A319认真学习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监考须知》(沪工程教〔2015111号)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场规则》(沪工程教〔2015111号)两份文件,重点强调了以下内容:

  1. 监考须在考前查验考生本人校园卡,无指定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应令其离场。

  2. 在开考前须做好清场,督促考生将书籍、讲义、笔记、报刊、资料、字条、自备草稿纸、(书包、铅笔盒、笔袋或眼镜盒等)各类包、袋、手机、电子辞典、电脑等有存储、上网、传递功能的设备或通讯工具放在讲台等远离考生座位的指定位置。闭卷考核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水笔、钢笔、圆珠笔、铅笔、直尺、圆规、橡皮等);开卷考核只准携带教师规定的书籍、笔记、资料和必要的文具。

  3. 监考应指定考生按要求就座,同一排横向两名考生间至少须隔2个空位。

  4. 监考应集中精力,一前一后巡回监考,不随意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报、闲谈、带做其他工作等),不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或上网工具,不背对考生坐在考场座位上。

  5. 监考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将违纪杜绝在萌芽状态,对考生的任何违纪企图应及时警告并制止,不得视而不见。对证据确凿的行为,应立即终止违纪考生的考核,收缴物证、考卷和答题卡(),在考卷上标明“违纪”,考生交所属学院处理。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填写详细经过;考核结束后速将物证和《考场情况记录表》报教务科。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监考职责、规范了监考工作程序,大

家表示一定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执行考场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监督和检查工作,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核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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