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实验室申请及使用人必须是服装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导师,提出申请,到学院实验室管理部门备案,没有备案,暑假期间严禁使用。 2、申请使用人在暑假使用实验室,在进行实验时应严格遵守《实验规则》,按《实验设备仪器的操作规程》操控实验设备仪器。特别使用高温、高压设备和危险性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安全使用规则,防止意外发生。使用人做好使用记录。 3、实验室使用时间段为7:00—22:00,严禁在实验室过夜,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4、离开实验室前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并关好所有门窗,切断所有的电源、水源、气源等(带有开关的电源插座及其他附属器具的电源等)。申请使用人对使用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设备完好负责。 5、暑假期间,学院安排教师值班,教师应对学院的实验室进行巡视、检查。 6、暑假期间,申请使用人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暑假值班教师及学院实验室管理教师等部门报告。暑假值班教师及值班地点请见学院公告栏。 7、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报警电话: ①保卫处电话:67791119 ②维修处电话:67791078 ③学院实验室管理处电话:67791475/13818503478 注:暑假期间主要使用实验室: 艺C301、C310、A307、 A309、A311、A313、A315、A329、C207、C210、C213、C214、A115、B101
服装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