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惠洁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159

关于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纺织服装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我联合会今年将继续在纺织服装高等院校中开展2013年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促使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教学成果申报范围

本次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重点面向纺织服装类相关专业或服务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的专业,突出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奖励近年来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三、教学成果申报重点要求

(一)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二)申请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已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在创新方面和新开展的工作方面做重点申报。

四、教学成果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各高校要按照《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的要求做好教学成果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高校收到通知后首先确定联系人,认真填写单位信息表(附件4),并于3月2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sally-1226@163.com,各高校联系人负责本校成果网络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设置、提交和统计等工作。

(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报送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另两份报送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四)附件内容请各校登陆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www.ctes.cn)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平台(http://fzjxcg.wuse.edu.cn)进行下载或来邮件索取。

(五)附件3的电子版直接登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平台(http://fzjxcg.wuse.edu.cn)进行申报。

(六)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lly-1226@163.com

五、联系方式

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742

李乔010-8522922518600989678

邮箱:sally-1226@163.com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246786

司伟0512-6716253113962525903

邮箱:siwei@suda.edu.cn

附件:1.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实施细则

3.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信息表

5.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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