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职)级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公开提名系(室)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岗位
1、系(室)主任岗位6个
(1)纺织工程系主任1名;
(2)服装设计与工程系主任1名;
(3)服装艺术系主任1名;
(4)时尚设计与传播系主任1名;
(5)中心实验室主任1名;
(6)时尚传播实验室主任1名;
2、系(室)副主任岗位9个
(1)纺织工程系副主任3名;
(2)服装设计与工程系副主任2名;
(3)服装艺术系副主任2名;
(4)时尚设计与传播系副主任1名;
(5)中心实验室副主任1名;
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系(室)副主任职务的,应当具有科员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已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提任系(室)主任职务的,应当具有副科(职)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提名由支部提名,同时,欢迎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提名截止时间
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周二)中午12:00前交纺织服装学院党委或投入纺织服装学院党委设立的投票箱内(位置:艺术楼A221室门口),并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邮件至fzdw@sues.edu.cn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纺织服装学院党委,艺术楼A225室
联系人:朱君璇 谢志霞
联系电话: 021- 67791061
E-mail: fzdw@sues.edu.cn
纺织服装学院党委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1、科(职)级干部岗位个人报名表
2、科(职)级干部岗位组织提名表
3、科(职)级干部岗位他人提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