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发布者:闵语涵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10

纺织服装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一、 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的意义

在班级学生干部中增设心理委员职务,一方面是为了及时发现和预防学生中的心理问题,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减少校园危机事件,逐步建立并完善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制,对学生心理问题做到提前防范、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另一方面是为了逐步建立健全辐射到每个班级的学生心理素质拓展体系,通过开展各种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化、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健全人格。班级心理委员的设立能强化学生“心理宣传员、疏导员、预警员”的作用,让心理健康教育到班级、到宿舍、到学生,更加贴近每一个学生,最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二、 班级心理委员的角色定位

1.组织实施者:心理委员是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者。

2.服务者:心理委员是维护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的服务者。

3.排雷兵:心理委员是关注、发现和排查班级同学心理问题、心理危机的排雷兵。

4.成长者:心理委员是自身不断学习、主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的成长者。

5.协助者:心理委员是连接学院班级的桥梁,是学校、学院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协助者。

三、 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内容

1.日常事务

  1. 观察与反馈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面对同学产生的常见心理问题(一般心理问题),心理委员应选择适当时机,及时将相关情况反映给辅导员,建议有关同学寻找辅导员的帮助或接受学院心理工作站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业老师的咨询与治疗。

  2. 自助与自我教育。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辅导技术,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完善自我,提高助人的能力。

  3. 助人工作:为本班同学提供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和活动信息,运用自己学到的心理学知识帮助身边的同学解决问题,帮助同学预约或陪同到咨询室。

  4. 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心理委员对自己所接触到的同学隐私不得向其他同学、亲戚、恋人、朋友、老师等泄露。如知晓同学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危害社会公众安全时,应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心理工作站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

  5. 积极参与并发动同学参加校院两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传达活动信息。

  6. 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 自愿报名加入学院心理健康协会以便统一开展活动。

  8. 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

  9. 协助学院辅导员做好本班同学的心理普查建档工作。

  10. 定期收集本班同学提出的一般性心理困惑并及时反馈给学院辅导员寻求解答。

  11. 对需要做心理测试的同学进行集中登记并与学院辅导员取得联系。

2.应急事务

心理委员应急事务主要是对危机事件的发现与干预。就心理委员而言,及时处理好应急心理问题(自杀意念或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的计划或行为,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急性精神障碍等)比处理好常见心理问题更加重要。心理委员面对应急心理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因故联系不上时,可与学院心理工作站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

(心理委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要根据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对心理委员的要求而设计和调整。)

四、 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原则

1.严格保密。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心理委员对自己所接触到的同学隐私不得向其他同学、亲戚、恋人、朋友、老师等泄露。如知晓同学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危害社会公众安全时,应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心理工作站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

2.平等尊重。尊重每位同学的独立性和个人意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开展工作,平等、接纳、宽容,营造温暖友善的工作氛围。

五、 心理委员开展工作的方法

1.个案工作:信息收集访谈、支持性会谈、朋辈心理辅导。

2.小组工作:主题班会、主题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团体活动、集体晤谈。

3.班级促进工作:鼓励关注心理健康,促进同学参与相关活动,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4.追踪随访:重点关注对象追踪(定期访谈),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六、 班级心理委员的权利

1.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及学院为心理委员举办的讲座、培训和活动。

2.优先使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各类资源,包括:参与内部学习、活动,接受业务指导等。

3.优先加入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可参与编辑学院网络平台的心理内容

4.心理委员作为班级干部,享有班级干部应有的权利。

七、班级心理委员的遴选

心理委员的遴选要在学生自愿报名、班级竞选推荐的基础上,结合班主任、辅导员的推荐意见,初步产生候选人,经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名单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备案。

1.人员配备

每班1名,也可根据班级男女生人数分布设男、女生心理委员各1名。

2.竞选时间

新生进校后的9月中旬。

3.心理委员的选举与任职标准

  1. 能取得同学们的信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 热心从事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 对心理学感兴趣 ,且对心理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4. 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 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7. 关心他人,富有爱心,有较为敏锐的观察力。

  8. 学有余力。

4.心理委员的选拔程序

  1. 个人填写《心理委员报名表》,并参加班级干部竞选,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竞选出的候选人的《心理委员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学院心理工作站。

  2. 学院心理工作站负责人要查阅候选人的心理情况(通过新生普测和同学访谈等),审核其是否有家族精神病史、是否曾患过精神心理疾病和目前的心理健康状况。(如心理普查尚未进行,则在普查结束后审查心理情况并进行必要的人员调整。)

  3. 学院心理工作站负责人根据报名表、班主任推荐意见及学生本人的心理普查结果,结合心理委员的基本要求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反馈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存档备案。

心理委员首任期为两个学年,任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年度考评结果确定是否连任,具体程序如下:

1.所有心理委员及相关人员须填写《心理委员任期工作考评表》作为年度考评依据,上交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审查;

2.考评合格者连任,放弃连任者和考评不合格者,其所在班级重新按选拔程序产生新的心理委员,注意做好工作交接;

3.学院心理工作站负责人将连任或重新选拔的结果反馈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存档备案。

(心理委员的选拔程序可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八、 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

1.培训目的与要求

  1. 经过培训,能够对大学生特别是本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一定了解。

  2. 经过培训,能够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评定标准有正确的理解,并能较好的利用这些标准对班级同学或周围人进行科学评判。

  3. 经过培训,能够较好地与班级同学进行心与心的交流,能够主动接近同学,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院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 经过培训,能够明确心理委员工作职责与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同时主动设计、开展工作。                                                                                  

2.培训内容

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心理学知识培训,使班级心理委员了解基本的、相关的心理学常识,扩展知识面,增强对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提高他们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工作内容与职责培训,使心理委员熟悉应开展和处理的日常事务和应急事务的内容,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工作程序,增强责任感。

  1. 心理学知识培训

  1. 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

  2. 常见心理问题及症状识别。

  1. 工作内容与职责培训

  1. 心理委员的作用和工作职责。

  2. 本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资源。

  3. 心理委员的日常事务、应急事务和可选择性事务的内容。

九、 班级心理委员的考核评价

为了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1.心理委员个人发展的评价

是指对其在担任心理委员后,在完成工作职责过程中的身心成长和变化(包括心理知识、能力、人格等方面的发展)的评价。心理知识的发展包括危机干预的知识、心理健康的知识、心理咨询的知识、团队管理的知识等方面的发展。能力的发展包括组织能力、宣传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探索能力、自我提升能力等方面的发展。人格发展包括乐观、善于调控情绪、助人、奉献、悦纳自己、善待他人等良好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2.心理委员班级工作的评价

对心理委员主动学习的意识、知识基础、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责任心、开展或处理日常事务、应急事务的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3.心理委员的考核评价方法

  1. 心理委员自评

心理委员自评通常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心理委员个人成长的自评,即心理委员是否能不断地主动去学习心理知识、增长自己的心理学专业技能并发展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二是心理委员班级工作的自评,即心理委员开展或处理日常事务、应急事务的情况及效果。

  1. 班主任或辅导员评价

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心理委员的评价也可分为两方面:一是对心理委员自身主动学习的意识、知识基础、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责任心的评价;二是对心理委员开展或处理日常事务、应急事务的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1. 心理咨询专业教师评价

心理咨询专业教师的评价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心理委员参加培训的情况,二是心理委员在紧急心理危机干预中做出的成绩,三是心理委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开展工作的情况。

两个学年的任期满后,由“自评报告”、“导师评价意见”或“辅导员评价意见”、“心理咨询专业教师评价意见”三部分构成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由本人填写“自评”部分,导师和辅导员填写“导师评价意见”和“辅导员评价意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将依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连任。

4.心理委员的评价指标

  1. 在工作中热情、积极、乐观,抗挫折能力较强。

  2. 乐于助人、乐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3. 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对自己有充分的认识,能及时发现、分析并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水平,善于创新,从实践中总结经验。

  4. 能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应工作(如开展心理沙龙,朋辈心理辅导等),及时推荐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到学院心理工作站面谈咨询。

  5. 认真落实学校、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有较好的计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得当。

  6. 积极发现有重大心理变故和行为异常的同学,处理得当,有效维护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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